工伤伤残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申请工伤的首先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由单位或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作出后可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结果确定赔偿数额,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