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我找到三条,希望能帮助到你。 《民事诉讼法》74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23条: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诉前保全证据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24条: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 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场。
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关于证据保全的法律规定有:
一、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条至第一百零八条
二、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七、保全和先予执行第一百五十二条至第一百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