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我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1.分管安全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负直接管理责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监督检查的责任;操作人员负有服从指挥,遵章守纪的责任。
2.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配备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指定作业负责人以及作业监护人员。
3.应当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应当配备并建立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安全设施和监管制度
5.应当配备足够的救援设施,包括救援设备和呼吸装置等。完善作业条件和配备检测检验设备,包括氧气、有害气体检测设备。
6.应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7.应当对作业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
8.从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工作的人员须经健康检查和安全作业培训且考核合格。
【简介】:
1.定义
有限空间危险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
2.有限空间分为三类。
封闭、半封闭设备: 船舱、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地下有限空间: 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矿井、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地上有限空间: 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3.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作业人员进入有缺氧危险、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中毒或粉尘危害等危险的所有受到限制、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