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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意义上,劳动者需要承担的责任及其范围?
发布时间:2019-03-05
冯英杰律师
冯英杰律师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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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或者履行过程中往往会约定劳动者的赔偿责任,那么劳动法意义上劳动者需要承担的责任到底有哪些呢?
一、服务期、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除了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其中22条指服务期,23条指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
1.1 关于服务期
1.1.1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能够约定服务期?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1.1.2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需要支付多少违约金呢?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1.1.3 培训费用包括哪些?
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1.1.4 服务期是否构成用人单位不调薪的理由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1.2 关于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
1.2.1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能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1.2.2 实际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与每个入职的员工都签署了竞业限制条款,是否合理?
不合理,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1.2.3 竞业限制条款有什么特殊要求?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1.2.4 劳动者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条款有什么特殊限制?
不得超过二年。
1.2.5 如果约定了竞业限制同时约定了经济补偿,什么情况下劳动者能解除竞业限制?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向法院请求解除,法院应予以支持。
1.2.6 如果约定了竞业限制未约定经济补偿,劳动者遵守后能得到多少补偿?
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要求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法院应予以支持。
1.2.7 如果约定了竞业限制未约定经济补偿,劳动者是否可以不遵守?
一般情况下应当遵守。
二、赔偿
2.1 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2 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2.2.1 经济损失的赔偿限度?
企业依法要劳动者赔偿,并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责任和义务
一、良好的品质
1.不泄露公司机密
2.不结党营私,侵害公司的利益
3.不与他人勾结非法图利
4.不索取贿赂
5.不假借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二、积极的态度
1.有责任感、使命感
2.不敷衍塞责,阳奉阴违
3.协调合作,无本位主义
4.遵从上级辅导
三、健康的身心
四、言谈举止
1.严禁在公司内粗言秽语
2.严禁在公司内大声喧哗、嬉戏追逐、不检行为
3.严禁隐瞒或不理会顾客的投诉及询问
4.严禁和客户发生争执
5.待人诚恳、热情、举止庄重、得体
6.面带微笑
7.常用礼貌用语:
A
、
“
早
”
,
“
早安
”
,
“
您好
”
,
“
谢谢
”
,
“
晚安
”
,
“
再见
”
,
“
请多多关照
“
,
“
拜托
”
等。
B、
“
欢迎光临
”
、
“
请
”
、
“
对不起
”
、
“
让您久等了
”
。
企业员工的义务和责任应该再加一条员工的权利。才算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员工有义务不违法《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出满勤,干满点,不出质量问题等。责任就是发生质量问题由员工承担。
权利就是用自己劳动换取报酬,企业要按照《劳动法》为员工缴纳各种保险。用法律制约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