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合同法,你现在已经可以走了。不过一般情况下,单位会通过没有工作交接来拖延。你可以写一个催促工作移交的材料,明确告诉企业,我哪天必须走,之前安排工作交接。另一个方面看,这个也是好事呀!你想办法找到领导批准你辞职的东西,留下证据,在找个律师,帮你提出支付补偿金的要求。因为领导批准辞职,说明双方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需要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补偿金。以前这种官司有打赢的情况。
按规定是应该结清。但很多厂是无赖子
打电话人社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