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男方有两个孩子再婚后还能再要孩子吗?

2024-11-07 07: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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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些女孩子找的结婚对象是已经结过婚又离婚了的,他可能带着两个孩子在身边一起生活,但自己完全不在意也愿意跟对方一起生活,但也想要有自己的孩子。那么,男方有两个孩子再婚后还能再生吗?

再婚(不含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在领取《生育证》后,可以再生育一胎,即再婚后可以生育二个子女。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第二十条夫妻一方为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华侨、归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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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孩子是两个人亲情维系的纽带,二婚之后有了自己的孩子会更加稳定

回答3:

我没结过婚,我要结婚的男方有过两次婚姻也有两个孩子,我和他结婚后能看孩子实际归谁抚养,若没有归他抚养,应该可以再生;否则不能。建议咨询

回答4: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婚夫妇,只要一方有两个健康的孩子或双方各有一个健康的孩子,婚后都不能再要孩子了,否则会征缴超生社会抚养费。

回答5:

虽然女方是再婚已育,且在前段婚姻中生育地两个孩子,属于她的生育权已经使用,按计生法她是不应该再生孩子的。但男方是初婚未育,本应的生育权还在,他们组成新家庭后,可以通过申请再生一个合法的孩子。
但前题是女方的两个孩子必须都是合法的计划内人口才可以,如果她第二个孩子非计划内人口,那就必须先缴清这个孩子的社会抚养费,原后再向计生部门申请再婚家庭孩子。另外因女方的问题,在申请再婚准生证时的手续会相对烦琐一些,审批通过需要一定的时间,但基于男方本应的合法生育指标还在,通过是一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