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不是工伤,但是视同工伤,享受因工死亡待遇;劳务关系,不是工伤,雇主不承担赔偿责任,可予以适当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支付。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人社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确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看是何种法律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享受工亡待遇;如果是劳务关系,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按过错责任确定雇主责任。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单位正常交社保的,大部分工亡待遇工伤基金支付,没交社保的,全部单位支付。单位还要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不是48h内因工死亡的,那就不是工伤了
1、在上班时间突发脑出血死亡算工伤的。
2、按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具体赔偿金额,建议根据本人家庭具体情况和当地标准来计算,建议当面咨询当地律师来确定。
当然算,去找劳动局咨询下先。而且就是是下班回家路上出事故也算工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