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周日律师可以去看守所会见在押人员。 《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法律规定没有。律师可自已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