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时因寻事滋事罪判过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执行的人。已经过去三年多了,现在持械聚众斗殴,因为寻事滋事罪是在未成年时犯的罪,所以不属于累犯。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成年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一般累犯必须同时满足: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4、是十八周岁以上的人犯罪。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缓刑法律上有争论 因为未实际执行 现实一般再犯不按累犯执行
不算,累犯必须前罪后罪都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