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完,本来就是二手房,现在要拆迁怎么处理呢?

2024-11-02 21: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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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二手房,房屋贷款尚未偿还,房屋必须拆迁给予一定补偿,贷款可由新的房屋产权人继续偿还银行贷款。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包括:

  (a)补偿被征用房屋的价值;

  (二)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拆迁补偿和临时安置;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损失的赔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

  1.拆迁人应当依法赔偿新房屋所有人即购买人的拆迁费用,新房屋所有人应当继续偿还银行贷款。

  2.房屋拆迁和银行按揭贷款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他们彼此独立。二手房的购买者已经在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房子一定已经转让,所以购买者是房子的主人。因此,拆迁人应当依法赔偿购买人,即新房屋的所有人。拆迁补偿是对房屋的补偿,与银行贷款无关。虽然仍有贷款未偿还,但不影响房屋的拆迁和补偿。当然,买方应继续履行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继续偿还贷款。由于该房屋已被拆除且不再存在,银行有权要求一次性偿还贷款。

  简而言之,总搬迁办公室会评估你的房子。如果你有未偿贷款,评估结果将减少你的贷款数额,你将根据剩余数额得到补偿。但是,一般来说,你有必要补一些钱,而且补偿后的房子也可以再次抵押。

回答2:

一般拆迁办会对你的房子进行评估,如果你有贷款未还清,评估出来的结果要减去你的贷款额,按照剩下金额给你补偿房子,但一般都需要让你补一些款,也可重新将赔偿的房子做按揭。

回答3:

二手房,房子贷款没有还完,房子要拆迁会给予一定的补偿,贷款可由新的房屋产权人继续偿还银行贷款。

回答4:

口碑好的开发商所承建的房屋虽不一定是理想的,但总归不会太差。而级别较低的开发商所建的房屋则有一定的风险,需要谨慎购买。

回答5:

房屋拆迁赔偿是相当于先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照它的房屋的评估价进行补偿的,之后再由被拆迁人按照市场价购买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