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离职。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支付劳动报酬、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在此讲一下试用期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新录用劳动者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约定试用期的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楼上几位有些回答不是很负责任,我们应该做一个负责任的人。
我来回答:
既然公司有规定说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提出辞职,那好,你就提前三天提出书面申请,第三天晚上24:00这张申请就自动生效,不用总经理批。如果克扣你薪资或证件,可以去劳动仲裁申请仲裁,但你得先垫付仲裁费,而且时间上也会比较久,所以,还是建议好好商量为主。另外,你手上得有“试用期提前三天申请就可以辞职”的书面依据,即公司的员工手册或其他,如果盖有公司的公章那就更有说服力了。
不过,通常来说,试用期离职是提前一周,很少有三天的。
试用期辞职提前几天告知
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辞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30天到了可以走人;试用期只要提前3天通知单位就可以离职走人。
根据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双方随时可以结束劳动关系,无须理由。公司没有权利不同意。公司这样子做法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