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时,廖平、康有为等人曾掀起一股激进的尊孔(今文经学)运动。先是廖平连续写成《群经凡例》、《经话》、《古学考》等著作,在学界引起很大反响。在性格、抱负以及学术喜好等方面与廖平差异甚大的章太炎见了这些著作后,发现其中的许多观点皆有悖于自己的认识,甚为不满,便于1899年12月,在自己主持的《亚东时报》第十八号发文抨击廖平著作中的“偏戾激诡”之处。章太炎认为,廖平把孔子说成是六经的创造者,诸子九流其实都是孔子的学生,这些观点实在荒谬。①其对廖平此说的反感直让人想起今天的“新儒家”痛恨李零把孔子描述成“丧家狗”。
康有为虽不是廖平的弟子(康的老师是朱九江),但受后者的影响甚大,可以说正是后者进一步强化了康有为以今文家的“我注六经”姿态来解读孔子(许多人甚至认为康有为在撰写《新学伪经考》时曾大量抄袭廖平的《古经考》,引发一场学术公案),而章太炎尤其恼火的正是康有为解读孔子的随意性。1898年,上海大同译书局印行了康有为的《孔子改制考》。章太炎随后发表了《今古文释义》、《订孔》。学界两大高手由此上演一幕激烈的学术较量。这里不打算去详究章太炎对这本书的批判,只从观点与材料两个方面略加描述,以见二人的学术纠纷。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观点方面。章太炎发现,廖平尚且只说六经皆是孔子所著,诸子学说都是宗于孔子,而康有为则扬言皆应归于儒家旗下,孔子不仅是学界之圣王,而且是“不在位”的政治领袖。这些言论均让章太炎感到非常厌恶。章太炎觉得,康有为自己其实想做“皇帝”和“教主”。当真如此,“则未免想入非非”。② 不过,章太炎如此批评康有为创立“孔教”、争当“教主”的念头(但欣赏他把孔子看成是托古改制之王),并不表明他是孔子及儒学的反对者,他的意思只是强调,像康有为那样随心所欲地解读孔子,实在会将儒学命脉葬送一尽,根本不是从学术的角度来研究孔子的儒学本意。如其所谓“欲以尊崇孔子而适为绝灭儒术”③。
其次是材料方面,康有为认为,孔子的学问是经世之学,其精华隐藏于《春秋》,而《春秋》最到位的注释本乃是《春秋公羊传》和《春秋毂梁传》,此即如康有为本人所言:“孔子经世之学在于《春秋》,春秋改制之义著于《公》、《毂》”④。康有为依据的参考书是今文家的注释本,他认为古文经学著作其实都是汉代刘歆伪造的,⑤而刘歆推崇的《春秋》参考书乃是《左传》。与康有为不同,章太炎十分欣赏刘歆,并因此认为以《左传》为本来解读《春秋》和孔子的思想才是正确的。二人的孔子之争由此又演变出参考书之争。总之无论是在观点方面,还是在材料方面,章太炎的立场都很坚决,且皆与康有为针锋相对,意在告诉人们康有为的认识以及他所使用的材料都是错误的,因此根本不可能认识真正的孔子。
需要指出的是,章太炎虽然极力批判康有为的孔子说,但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只能做到在局部“捣”康有为的“乱”,而并没有做到彻底独立于康有为的思考,推出完全属于自己的解读路径和孔子形象。相反,他曾一度非常赞赏康有为极力把孔子描述成伟大的政治改革家。那么,在章太炎的心目中,孔子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其实在章太炎的心目中,孔子的形象也是变化的,一会认为孔子是政治改革家,一会又似乎放弃了这一看法,而更喜欢说孔子是一位伟大的历史学家,只有汉代的刘歆可以在学术和人格品质上与孔子媲美①,连司马淡、司马迁父子都不在话下。他说:
孔氏,古良史也。辅以丘明而次《春秋》,料比百家,若玄机玉斗矣。淡、迁嗣之,后有七略。孔子死,名实足以伉者,汉之刘歆。②
由此,章太炎描绘了一条以孔子为宗的史学谱系,司马迁、班固、刘歆等后世良史皆属于该谱系。如其说言:
仆以素王修史,实与迁、固不殊,惟体例为善耳。百工制器,因者易而创者难。世无孔公,史法不著。……迁、固虽材,舍是则无所法,此作者所以称圣也。③
显然,章太炎如此建构史学谱系意在告诉人们,必须改变理解孔子的路径,变为通过阅读《左传》、《史记》、《汉书》等史学著作,才可以认识真正的孔子。至此,章太炎才真正拿出了自己的解读方式与孔子画像,彻底摆脱了康有为的孔子说。虽然他还在使用康有为喜欢的“素王”来称呼孔子,但确实以其史学思路和阅读史学著作等主张突破了康有为的今文经学给他制造的理解障碍,批判康有为却又以康有为的基本观点来认识孔子的尴尬总算消失了。世人也因为章太炎对康有为的批评与改造多了一条解读《论语》的路径,这便是以左丘明、司马迁和班固等史学家的相关著作为基础来认识孔子,并将孔子看成是一位伟大的历史学家和教育家。
不知今天批判于丹的人是否也会有章太炎曾经有过的尴尬,并因此立志要走出自己的道路。章太炎做到了后一点。不过,站在旁观者的立场来看,很难说章太炎的解读方式就是真正或唯一“正确”的,就不是在肆意妄为地“伪造孔子”。此外,他的批判同样也无法证明康有为“伪造”的孔子一定就是错误的。毋宁说他们对于孔子所说的一切都是自己对于孔子的想象与虚构。虽然如此,他们的“虚构”中仍有一点是“真”的,那就是他们“虚构”孔子的初衷或目的(待以后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