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领取结婚证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半年的男女,是同居关系。(2)男女不和,女方应该全部把彩礼返还给男方。(3)如果女方不返还彩礼,男方可以带着证据,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把女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虽然你们没领结婚证,但属于事实婚姻,应该能要回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