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3C认证是我国新的安全许可制度,统一并规范了原来的“CCIB认证”和“长城认证”, 符合国际贸易通行规则,是我国质量认证体制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政策之一,既能从根本上强 制企业提高管理水准和产品质量,又有利于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秩序。
扩展资料:
3c认证历史
CCC为中国强制性认证的英文缩写,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公告的形式于2001年11月首次发布,2005年9月进行了修订,规则号变为CNCA-02C-023:2005。实施规则要求对汽车产品实施第五种认证模式,即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型式试验共进行62个检测项目的检验;初始工厂审查按附件4《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10个要素进行审查,监督审查每年进行一次,四年覆盖全部10个要素,第五年进行全部要素审查。通过不断的监督审查维持认证证书的有效性。
2009年开始将按类似于欧洲的新版实施规则进行认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汽车产品认证
3C认证的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它是各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所谓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
3C认证标志是合格评定制度。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包括:
1、机动车灯具产品(前照灯、转向灯;汽车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视廓灯、前雾灯、后雾灯、倒车灯、驻车灯、侧标志灯和后牌照板照明装置;摩托车牌照灯、位置灯);
2、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3、汽车行驶记录仪;
4、车身反光标识;
5、汽车制动软管;
6、机动车后视镜;
7、机动车喇叭;
8、汽车油箱;
9、门锁及门铰链;
10、内饰材料;
11、座椅;
12、头枕。
“3C”是“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的简称,也就是我国最新实施安全许可制度:中国强制认证。
汽车行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
我国政府为兑现入世承诺,于2001年12月3日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从2002年5月1日起,国家认监委开始受理第一批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19大类132种产品的认证申请。
它是我国政府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
3C认证标志
合格评定制度。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我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对列入目录的19类132种产品实行“统一目录、统一标准与评定程序、统一标志和统一收费”的强制性认证管理。将原来的 “CCIB ”认证和“长城CCEE认证”统一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 ,其英文缩写为“CCC”,故又简称“3C”认证。
目前的“CCC”认证标志分为四类,分别为
1、CCC+S 安全认证标志
2、CCC+EMC 电磁兼容类认证标志
3、CCC+S&E 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标志
4、CCC+F 消防认证标志
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一、机动车灯具产品(前照灯、转向灯;汽车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视廓灯、前雾灯、后雾灯、倒车灯、驻车灯、侧标志灯和后牌照板照明装置;摩托车牌照灯、位置灯); 二、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三、汽车行驶记录仪;
四、车身反光标识;
五、汽车制动软管;
六、机动车后视镜;
七、机动车喇叭;
八、汽车油箱;
九、门锁及门铰链;
十、内饰材料;
十一、座椅;
十二、头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