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确认开单位的车去做什么:是因为工作原因出去办事,还是公车私用。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出去办事后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话,那么有极大的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如果是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则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定,由交通事故责任者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
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扩展资料: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一)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无交强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另外,对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一)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
(二)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首先要确认开单位的车是做什么:是因为工作原因出去办事,还是公车私用。
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出去办事后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话,那么有极大的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如果是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则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定,由交通事故责任者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3、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一)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无交强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另外,对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一)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
(二)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责任
如是工作,则属于工伤,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赔偿,司机要否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保险公司一般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有不少交通事故是员工驾驶公司的公车引发的。那么,在发生事故后,到底是该由单位?还是由驾驶员来承担相关的责任和赔偿呢?其实要分清楚该由谁赔偿?怎么赔偿?最主要的还是要看你是公车公用,还是公车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