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用自制产成品建固定资产属于应税项的,即用于机器设备生产经营固定资产的不计销项税。
领用自制产成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如建不动产固定资产的,就要视同销售计销项税。
“在建工程(例如购建机器设备生产经营固定资产)领用自产产品,会计上按照成本结转,税法上不确认销项税额。分录是: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是对的。
1、 企业建造生产线等动产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产成品的,不需要对增值税进行特殊处理。 2、 但是建造厂房等不动产领用原材料、产成品时,则需要将原材料购入时的进项税额转出、对产成品按照计税价格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领用自己的商品,视同销售,有增值税销项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