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新公司入职必须要有离职证明吗?

2024-11-05 11:27:5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能。离职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招用与其他单位的员工,造成纠纷。因此并不是必需的材料,劳动者可以和单位协商签署一个承诺书,承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或者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

回答2:

一般新公司要求出具该证明是要规避其可能承担的风险,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公司录用了与其他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人,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新用人单位有赔偿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是否交接清楚并非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的前提条件,因此,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尚有未了事宜而拒开离职证明,但可以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前拒付经济补偿金(如有经济补偿金)。

扩展资料

离职证明主要的作用:

对于上一家公司来说,开具离职证明是为了证明跟员工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离职证明是确定离职日期、薪资结算日期的重要依据。

对于离职员工来说,离职证明是证明自己跟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有了这个证明就可以自由的跟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全职劳动关系。

回答3:

在现在诚信时代,每一个入职的新员工,都要提交离职证明。这样第一是出于对员工的保护。因为在入职前,要签署新员工合同,所以才会让对方提交离职证明,以免出现公司机密泄露问题时,对员工有一个保障。另外,也是对公司本身的保障,如果员工会身兼数职,或者是泄露公司重要的机密,那在合同中都会体现出对于种情况的处置及对于员工的处罚。所以提交离职证明是现在正式公司必不可少的材料。

提交离职证明,也是对员工本人和公司的双重保护。这就需要员工在上家公司提出离职的时候,一定要和上个公司打好关系,以免在拿离职周明的时候出现困难。比如,很多离职员工,在最后角离职的时候,没有交接完工作或者不打招呼就走了,这种行为不仅是不负责任的,其实也会影响到你找下家公司工作。因为同一行业的人,之间都会有联系。如果他们之间沟通后,知道你还没有交接完工作就离开,或者说不声不想就走了,可能会影响下家公司对你的评价。入职的时候大家都好说,但是只有真正离职的时候看的是人品。

所以在离职的时候一定要和上家公司说清楚自己的需求,在得到对方同意的时候再离职。这样对你找下家工作,非常有好处。那在面试新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如实说明你离开上一家公司的原因,和当下你的需求是什么?这样能够让新公司对你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在以后出现什么问题,事后都会有据可依。同样,丑话说在前头,比东窗事发要好得多。

诚信是当下社会人不可少有的具备的一个素养,现在的诚信系统都在建设,这是对很多人的约束,同时也是为了让行业之间要更大的链接能力,形成良好的行业生态。每个人在职场中都想展露自己的能力,其实人品才是职场赢家必备的素质。

回答4:

去新公司入职不需要必须要有离职证明。

我国的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公民去新公司入职是否需要提供离职证明,公民到新的单位上班时候,是否需要提供上一家单位离职证明一般需要到该单位人事部门咨询为准的。

离职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招用与其他单位的员工,造成纠纷。因此并不是必需的材料。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回答5:

劳动者去新公司入职,没有离职证明的,劳动者可以要求上一家公司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为其开具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第15条“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