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阳市外地务工子女可以参加中考以及高考,前提条件是在贵阳市拥有完整的小学和初中学籍、高中学籍。
二、《贵阳市2016年中考报名工作规则》(筑招考字[2016]3号)规定:
具有贵阳市正式学籍但无贵阳市正式户籍的初中毕业应届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升学。
对在贵阳市连续就读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且初中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并有该校三年正式学籍的考生需在我市升入高中阶段就读的,可在现就读初中学校参加中考报名,享受学校辖区所在地考生同等待遇(以下简称:同城待遇)。该类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小学学籍材料、小学义务教育证、初中学籍材料和初中三年在同一所学校就读证明材料等。
三、《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考学校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63号)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我省参加高考:
(一)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取得初中毕业证书,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三年,有我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考生高考报名前,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持有我省居住证(或暂住证)和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均在三年以上(含三年)。
(二)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经我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按程序调入我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三)考生父亲(或母亲)系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经我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同意,引进到我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四)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经我省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我省连续工作二年以上(含二年),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二年以上(含二年),有我省高中阶段二年学籍。
(五)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由部队转业(复员)安置到我省,考生和父亲(或母亲)户籍迁入我省,在我省高中学校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六)考生父亲(或母亲)按程序调入我省国有企业工作,考生和父亲(或母亲)户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七)考生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有常住户籍,考生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三年,有我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
(八)考生本人户籍迁入我省六年以上(含六年),有我省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
你要回到户籍所在地才能参见中考和高考,而且还需要相关学历才行。
不能参加当地,你必须会你的学籍所在地才行,在这里只是借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