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根据不同的内容表达需要,创造了诗、词、曲这三类诗歌体式,并在各自体式中拥有不同的样式种类,可谓源同流分,各臻其妙。 诗歌是任何一个民族最早产生的文学样式,我国也是如此。从《诗经》算起,诗歌发展历史已有几千年,诗歌的形式也难以言计。大而言之,诗可分为不大讲格律的古体诗和讲究格律的近体诗。古体诗中又有诗经体、楚辞体、乐府体(古乐府、新乐府)、民歌体、七言古诗、五言古诗等。这种区分,除了时间上的不同外,在表达形式方面也各有不同。它们总的特色是古朴、凝重,反映现实比较直接,表达形式自由。近体诗包括五、七言律诗和五、七言绝句,它们总的特色是精练、优美、含蓄,反映现实间接,格律严整,诗句间跳跃性大,绝句更强调蕴藉空灵的韵味。 唐宋后,词这一新的诗歌样式开始出现,并迅速发展,与诗并驾齐驱。词由于要和乐歌唱,而且一般是由女子在宴会上歌唱,因而比诗更讲究含蓄蕴藉、形式精巧、音调和谐。词又分为小令、中调、长调。小令精巧轻盈,空灵蕴藉,韵味悠长;中调与七言近体诗规模相近,分为上下两阙,但讲究变化,晓畅中见蕴藉,分隔中见整体;长调因其歌唱时一般节拍舒缓、篇幅较长,故又称慢词。由于长调篇幅长,容量大(最长的《莺啼序》,256字),因此词人可以充分施展自己的才华,叙事、抒情、写景、议理从容展开,结构上讲究转折变化,浑成统一。 元代兴起的曲(元曲分为剧曲、散曲,前者指杂剧中的唱词,这里指后者),虽有配乐歌唱,承词而发展,但又别有风味。 诗词曲的不同体式,就如人们不同的服饰,以适应不同季节和审美的需要。认识到这一点,再来阅读,不能不让后人佩服古人创造不同诗体的聪明才智。对于三者的不同,古人早已认识到,作过不少论述。但有的太抽象,如王国维认为“诗之境阔,词之言长”;有的过于直观,如王士祯以晏殊词句“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与汤显祖《牡丹亭》唱词“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为例说明词、曲的不同;有的过于简单,如李渔认为词“上不似诗,下不类曲,不淄不磷,立于二者之中”。其实,三者之间不同的特色体现在题材、意境、风格、手法、形式等诸方面。
唐诗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唐代的古体诗,主要有五言和七言两种。近体诗也有两种,一种叫做绝句,一种叫做律诗。绝句和律诗又各有五言和七言之不同。所以唐诗的基本形式基本上有这样六种:五言古体诗,七言古体诗,五言绝句,七言绝句,五言律诗,七言律诗。古体诗对音韵格律的要求比较宽:一首之中,句数可多可少,篇章可长可短,韵脚可以转换。近体诗对音韵格律的要求比较严:一首诗的句数有限定,即绝句四句,律诗八句,每句诗中用字的平仄声,有一定的规律,韵脚不能转换;律诗还要求中间四句成为对仗。古体诗的风格是前代流传下来的,所以又叫古风。近体诗有严整的格律,所以有人又称它为格律诗。
宋词是中国文学发展史上第一个抒写艳思恋情的专门文体,“诗言志词言情”、“词为艳科”都是宋词这种创作主流倾向的归纳。宋词的题材集中在伤春悲秋、离愁别绪、风花雪月、男欢女爱等方面,与“艳情”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元曲,或称元杂剧,是盛行于元代的戏曲艺术,为散曲或杂剧的通称。相对于明传奇(南曲),后世又将元曲称为北曲。元曲与宋词及唐诗有着相同的文学地位。广义的曲泛指秦汉以来各种可入乐的乐曲,如汉大曲、唐宋大曲、民间小曲等。通常则多指宋朝以来的南曲和北曲,同词的体式相近,但一般在字数定格外可加衬字,较为自由,并多使用口语。分为戏曲(或称剧曲,包括杂剧、传奇等)与散曲两类,元明以来甚为流行。故后世有元曲之称。相对于艳丽的词较俚俗而有“恶少”之名,郑骞‘词与曲是孪生兄弟,词是翩翩佳公子,曲则带有恶少的气息。’元曲四大家:关汉卿,马致远,郑光祖,白朴。 元曲三要素:唱(唱词),科(动作),白(对白)
一,名称不同;二,时代不同;三,作者不同;四,内容不同;五,形式不同;六,韵律不同;七,风格不同;八,受众不同。
从本质上说没区别。只是表现形式有所不同而已。
宋词是在唐诗的基础上,为应和社会生活需求而对诗进行的改良,词就是方便演唱的诗。
元曲则是在宋词的基础上,融入了胡人特色的词,是随着元朝统治者入主中原而强制性推行的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