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立法指的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有关教育的法规。 教育的法规包括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颁布的宪法中的有关教育的条款和有关教育的法律,国家地方权力机关制定颁布的地方性教育法规,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布的教育命令、章程、条例、决议等规范性文件。
我国已颁布了的教育法律
1995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86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