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1、处理违章需本人在场
为应对“多个车本消分”现状,北京市交管局已采用“实名制处理交通违章”制度,即驾驶员前往交通执法站,处理探头等监控设备拍下的违章记录时,必须出示本人驾照和牡丹卡,如果同时出示了他人驾照和牡丹卡,那么被出示人必须同时在场,否则将被交警“驳回”,不予办理。
2、处理异地违章
方法一,本人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
特点:手续繁琐、过程复杂。
方法二,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将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你的朋友,请朋友代劳办理。
特点:一劳永逸,可节省不必要的舟车劳顿,但由于某些省市交管部门不接受他人代办,仍需驾驶员本人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辆违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各地的规定不一样。目前最短的是40天,最长到年审之前。
1、现场处罚的违法行为。现场处罚是指交警现场执法,现场开具罚单让驾驶人签收,该记分须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逾期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按日百分之三收取,上限不超过罚款本金,并且如果是记12分的违法行为15个工作日不处理的,可以吊销驾照。
2、已打印处理单的违法行为。已打印处理单是指驾驶人到交警队窗口处理,打印签收了处理单,该违法行为也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否则处理措施同上。
3、电子警察记录的违法行为。电子警察记录的违法行为是指被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车辆违法行为,包括违法停车。该行为因为无驾驶人签收,因此无固定处理期限,车辆年检前处理好即可,不会产生后果。
4、车辆违章是指机动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交通违章后的处罚分为:警告、罚款、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注销驾驶证、行政扣留,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