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办理用地手续。
经批准转让的,转让后土地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受让方应申请办理相应的划拨用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办理土地登记。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转让后土地用途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有两种情况:
一是《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收回转让人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并给予相应补偿,再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二是《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没有明确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依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出让,受让方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拟出让时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如何办理?
土地分为划拨和转让两种形式。其中转让土地是商品房。正常交易买卖的土地。华埠的土地是国有集体资产划拨临时使用的。在转让的时候也是可以的,但是手续要更繁琐一些。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划拨土地未经批准,购房合同有效吗?如何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