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定基层工会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章程?

2025-04-13 21: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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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厂职工技术协作组织是在厂工会领导下,全厂职工自愿结合进行技术协作活动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厂职工技术协作组织的宗旨是:在厂工会的领导下,团结。组织厂技协队员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协作活动,提高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企业技术素质,促进生产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贡献力量。

第三条××厂职工技术协作组织的基本任务是:

围绕本厂生产和针对生产关键,开展厂内群众性的技术交流、技术攻关活动,接受厂及有关部门委托的技术攻关项目;

围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积极开展技术讲座、技术表演、技术比武及技术帮教活动,促进厂内新技术推广活动;

围绕生产,组织队员积极参加群众性的技术革新“五小”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参加省、市等组织的职工技术协作活动。

第四条凡自愿参加群众性技术协作活动的职工,承认并遵守本组织章程,自己申请登记,经厂工会批准,即可成为技协队员。

队员的权利是: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对本组织的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优先参加本组织举办的技术、文化、生活福利活动。

队员的义务是:

遵守本组织章程,执行本组织决议;

积极参加本组织的各种活动。

队员的守则是:

积极负责搞好本职工作,努力学习科学技术知识;

发扬共产主义风格,贡献聪明才智,促进生产发展。

第五条××厂职工技术协作组织的领导机构是××厂技术协作委员会。厂技协组织经过协商选举产生委员会及主任、副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厂技术协作组织经费来源

技术攻关、技术交流、新技术推广等活动由受益单位或企业行政开支(奖励部分费用按厂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实施细则办);

厂技协组织日常工作需要的经费,由厂工会财务列支项目;

企业行政酌情拨款。

第七条在技协活动中,对于成绩显著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根据队员在技协活动中的贡献,由厂技术协作委员会推荐有关部门,作为评定先进生产者、劳模、升级等的依据;

攻关成果按有关“双革”、“四新”等奖励条例评定;

每年评选一次技协积极分子,适当安排技协积极分子的休养和疗养。

第八条本章程经厂技术协作委员会全体队员大会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