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法律规定居民区几点之后才能装修的?如果有,什么法?谢谢

2024-10-29 0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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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规定,22:00-06:00之间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八章第六十三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章

第二十七条

本法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分贝标准:

人的耳朵对于60-70分贝的声音是比较适宜的,80-90分贝就会感觉到很吵闹,神经细胞将会受到破坏;而音量超过100分贝的话,则足以使耳内部听力的毛细胞死亡或损伤,造成听力的损失。

所以我们在聆听的时候需要注意这些问题,不仅仅需要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对节能的影响,也要考虑到对自身健康的影响,可以说对于个人来说最后这一点是最为重要的。 

放音设备的声压级过高会增加现场周围的噪声形成声音污染,并且会严重影响到人们的听力,而人们将超出需要、影响听力的声压级称之为声暴力。扩声系统声压级过高会造成能源浪贵,也会造成扩声设备资源浪费。

有人讲增加3分贝没有什么了不起,但却不知道不知道声压级增加3分贝,放大器的功率就要增加一倍,甚至有时器材也会增加一倍。这都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以声压倒对数式作为表达单位,即用声压级来表达声量的大小。声压级的单位为分贝:

10~20分贝,树叶掉落声音,几乎感觉不到。

20~40分贝相当于轻声说话。

40~60分贝相当于室内谈话。

60~70分贝,业务办公室,有损神经。

70~90分贝,繁忙大街声音,很吵。长期在这种环境下学习和生活,会使人的神经细胞逐渐受到破坏。

90~100分贝,气压钻机声音,会使听力受损。

100~120分贝,陶瓷切割机声音,使人难以忍受,几分钟就可暂时致聋。

一般声音在30分贝左右时,不会影响正常的生活和休息。而达到50分贝以上时,人们有较大的感觉,很难入睡。一般声音达到80分贝或以上就会被判定为噪声。

我们日常生活中所听到底声音,其声压级在0-140分贝左右。噪声的强度也是用声压级来表示的。 正常人的听觉所能感到的最小声级为1分贝。

轻声耳语约为30分贝。 相距1米左右的会话语言约为60分贝。 公共汽车中约为80分贝。 重型载重车、织布车间、地铁内噪声约为100分贝。飞机起飞、球磨机、电动瓷砖切割机为120分贝。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百度百科

回答2:

居民区装修时间是有法律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

也就是说,你居住的楼房是已经盖好的,楼房封顶竣工的开始正常销售使用的,这种情况在规定的休息时间,是不允许进行有噪音施工的,比如刺耳的电钻声、切割地砖声等等,高分贝噪音污染是不可以的。

除此以外的时间则需要邻里直接协商,达成一致就可以。

扩展资料: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四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七条 本法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回答3:

一般在装修施工时候需要经过物业的批准,取得装修资格之后,才能够进行施工,普通住宅小区装修时间都是周一到周五,早上9点到12点,下午14点到17点30分。但是星期天是不允许施工的,除非是未交付使用的小区。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的,为的是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制定的法律条例。 由国务院于2007年8月26日发布,自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共7章70条。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百度百科

回答4:

没有明确规定几点,但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总则第四十七条规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除此之外,该法第六十一条还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回答5:

有的,为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的无污染,所以国家颁布了相关法律来控制装修的时间,实现规范性,保证附近居民无噪音污染。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以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精致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3. 另外,一般在装修施工的时候都是需要经过物业的批准,取得装修资格之后,才能够进行施工,而在《物业管理条例》里面,有明确的施工时间规定,普通住宅小区装修时间都是周一到周五,早上9点到12点,下午14点到17点30分。有些管理松点的小区周六可以无噪音施工,但是星期天是不允许施工的,除非是未交付使用的小区。

    拓展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 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2. 《物业管理条例》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的,为的是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制定的法律条例。 由国务院于2007年8月26日发布,自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共7章70条。

参考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 《物业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