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了劳动合同之后,试用期之间辞职要赔偿公司什么吗?

2024-11-13 00: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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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需要。劳动者辞职的,不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辞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辞职的(包括试用期和非试用期),只需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非试用期提前三十日),并且做好工作交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的,不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但是,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培训费用)或第二十三条规定(竞业禁止)的,或者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劳动者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扩展资料:

根据《劳动法》:

1、 遵守解除预告期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预告期是各国劳动立法的通行做法。

劳动者在享有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权的同时,也应当遵守解除合同预告期,即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有效。

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还应继续工作至少三十天,这样便于用人单位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保持劳动过程的连续性,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避免因解除劳动合同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同时,这样也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化。否则,将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将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2、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 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因为这一时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解除预告期的起算时间,也关系到劳动者的工资等利益,所以必须采用慎重 的方式来表达。本条还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做了规定。

试用期既是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各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的期限,看劳动者是否具备 录用条件,也是新招收职工用以考察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是否符合劳动合同规定的选择期限。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确定 状态,劳动者对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仍有选择的权利。

为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与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介绍的实际情况不相 符合,或者发现自己不适于从事该工种工作,以及存在其他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

劳动者无须任何理由,可以通知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日通 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

回答2:

试用期内你是可以辞职的,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您赔偿违约金没有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你和单位不存在一下问题单位就不能向你索要赔偿: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回答3:

试用期内辞职,要赔偿用人单位损失吗?

回答4:

药正确维护自己的权利。所谓试用期,不单单指公司在试用你,也指你在试用公司,是双向选择的过程。干的不爽就走人,这是法律给你的权利。但是有一点要注意,只要你一天呆在公司,就应该尽心尽责,站好最后一班岗

回答5:

不需要,提前写辞职信给人事部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