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前述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勒索他人的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依法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虽然没有得到钱,但绑架罪的成立不是以是否收到钱为标准,而是以是否实施了绑架行为来判断是否既遂。
根据前述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在绑架他人期间,将受害人毒打致伤,如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则同时还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致人重伤伤,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犯罪嫌疑人同时触犯绑架罪与故意伤害罪,需要按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别的不说光是绑架的话在刑法里面就是一项非常非常重的罪!如果情节稍微严重10年以上是不用考虑的!最终的可以是无期甚至是死刑!勒索和殴打当事人也是要叠加罪行的!
我要是法官就判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