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工时按照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册镇棚劳社州则部发[2008]3号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旅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