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a.有2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b

2024-11-02 14: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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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合伙企业分为两种,是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悔猛的合伙人人数为2-50人之间,其中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负无限连带责任)、一个有限合伙人(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负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至少为2人(均负无限连带责任)段闹。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十一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碧燃桥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