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
(1)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2)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监销
①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②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③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首先由档案员对拟销毁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并注意进行档案鉴定,后送相关档案部门进行鉴定,方可以由两人以上档案人员到销毁现场尽享监督销毁。但是一般最好不要销毁,责任重大。
根据不同的档案有不同的保存期,可销或不可销档案。、
销毁存档到期了的,要有一份明细,负责人签字。
档案所属部门的负责人和档案负责人、监督销毁人员共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