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规定十类可免考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人员:
1、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2、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3、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
4、经审核确认,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该地区作出重要贡献的。
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经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至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扩展资料:
以下其他省市的要求,以北京为例:
北京对经证明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2、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免于外语考试(含第二外语):
1、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2、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
3、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职称英语免考条件
各个省市对中级职称评定中外语免试的条件不同,以河南省为例,需要符合《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中列明的条件,大学英语四级证不符合外语免试的条件。
参照《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一条,有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免试外语:
(一)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二)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经审核确认,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该地区作出重要贡献的;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经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至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扩展资料: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 (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上一年度的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专业论文要求:
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概不受理。评高级以上级职称,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必须通过省级组织的统一考试。部分省市取消职称英语及计算机考试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职称
各个省市对中级职称评定中外语免试的条件不同,以河南省为例,需要符合《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中列明的条件,大学英语四级证不符合外语免试的条件。
参照《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一条,有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免试外语:
(一)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二)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按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 60%以上)或硕士学位获得者或在国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评聘副高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四)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 BFT)通过中(I)级者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通过高(A)级者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五)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
(六) 独立出版外文专著、译著 10万字以上,具备较高外语水平的人员;
(七)任现职以来,累计不少于3年或年均不少于半年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工作的人员;
(八)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工作的人员;
(九)当年年底年满50周岁以上的人员;
(十)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人员;
(十一)外语考试期间从事援外工作的人员;
(十二) 经组织选派进疆工作期间或参加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期间的人员;
(十三)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成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省级二等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两项国家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其他在本专业领域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或其他有突出贡献者,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省级三等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一项或省辖市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扩展资料
参照《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二条,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第(六)、(七)、(十一)、(十二)、(十三)条的人员,需填写《河南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由省辖市人事局或省直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由省人事厅审批。
符合其他外语免试条件的人员不再办理外语免试审批手续。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时,需同时报送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
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第四条,考试合格标准的确定。
从2005年起,对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免费发放成绩通知书,不再核发考试合格证书。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参加我省组织的古汉语、医古文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职称网 - 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商丘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
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人员
1.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经省级以上政府教育部门认证)或通过专业培训、专业进修及做访问学者等方式连续在国外有半年以上留学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2.在国内取得硕士学位后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后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3.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已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
4.正式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专业技术人员;
5.通过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的专业技术人员;
6.具有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一直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7.其他能够证明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或工作在基层一线的人员
1.在我省工作或提供服务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全国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全国留学回国人员先进个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高级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省拔尖创新人才人选以及我省重点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中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2.乡镇及其以下基层企事业单位从事各类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三)年龄较大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的人员
1.在申报年度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周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2.继续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离退休人员。
(四)其它人员
1.从我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及群团机关,流动到我省企、事业单位,未保留公务员编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首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2.经我省派出的一次性援助经历在半年以上的援藏、援疆、援外人员在援助期间或回省后首次评聘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3.从部队转业到我省企、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首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军队转业人员;
4.各系列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5.民营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关于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的问题
我省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等级合格证书长期有效。
四、有关要求
(一)此次职称外语考试政策的调整是我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学科领域的发展状况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状况,从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加科学、客观、便捷的外语应用能力评价服务,为用人单位合理使用人才服务的大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职称外语考试上述有关政策,不得随意扩大和更改予以免试专业系列和人员的范围,如有发生,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开展对外学术技术交流的重要工具。要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能力工作纳入各类高层次人才素质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对作职称外语考试要求的专业系列和人员,要按照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继续坚持职称外语的严格要求;对免予考试的人员,也要通过不同形式和渠道,引导他们不断提高外语水平。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在政策规定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与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
中级职称评定中外语免试的条件:
十类可免考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人员
1.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2.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3.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
4.经审核确认,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该地区作出重要贡献的;
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经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至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6.在地市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7.年龄较大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8.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9.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10.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