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储备借方余额应该补提,贷方余额应该结余转回。
借:专项储备30万元
有关费用成本科目5万元
贷:银行存款(现金)35万元
专项储备用于核算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以及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等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
按照财政部2009年6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提取安全生产费时,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即借记“专项储备”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扩展资料:
“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其他综合收益”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例题·计算题】甲公司为大中型煤矿企业,属于高瓦斯的矿井,按照国家规定该煤炭生产企业按原煤实际产量每吨煤15元从成本中提取。2009年5月31日,甲公司“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科目余额为30 000万元。
(1)2009年6月份按照原煤实际产量计提安全生产费1 000万元。
(2)2009年6月份支付安全生产检查费5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3)2009年6月份购入一批需要安装的用于改造和完善矿井瓦斯抽采等安全防护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20 000万元,增值税为3 400万元,立即投入安装,安装中应付安装人员薪酬30万元。
(4)2009年7月份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项储备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
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即,直接计入成本费用。
因此本月发生的安全生产费如果大于计提的专项储备,可以计入成本费用,如管理费用-安全生产费或者生产成本等。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或生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或原材料或应付职工薪酬等
扩展资料:
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
(二)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三)露天矿吨煤5元。
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石油,每吨原油 17元;
(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 5元;
(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 10元;
(四)核工业矿山,每吨 25元;
(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
(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
(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借:专项储备30万元
有关费用成本科目5万元
贷:银行存款(现金)35万元
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
专项储备”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计提安全生产费时作分录,
借:管理费用-安全生产费
贷:专项储备
费用性支出时,
借:专项储备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资产性支出的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折旧时作分录,
借:专项储备
贷:累计折旧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6号: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项储备
月发生的安全生产费如果大于计提的专项储备,可以计入成本费用。
如果当月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余额不够用,安全生产工作又需要可以动用下一个月安全生产费用额度,所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可以计当月成本(费用)。
但年度总安全生产费用一般情况不能超过当年度总专项储备,如果特殊情况需要超过当年度总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用,必须通过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或生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或原材料或应付职工薪酬等
扩展资料
有关安全生产费的新会计规范,只允许在实际使用时才能根据使用金额从盈余公积专项储备转回未分配利润。
由于前述计提标准的问题,一些企业“盈余公积”项下的“专项储备”余额可能越来越大,从而导致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与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金额的严重不协调。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8]57号的要求,申请再融资的上市公司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相关企业为了实现利润分配的目的,只有通过拼命开支已计提的安全费用方式,才能通过回转增加可供分配的利润总额,进而引发已提安全生产费的滥用。
建筑施工企业以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计提安全生产费,其使用和结转应当与有关工程对应挂钩,当有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不再需要发生安全生产支出时,与该工程项目相关的已提取尚未使用的安全费用余额,不允许回转显然不够合理。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生产费
会计账务处理中专项储备科目,本月发生的安全生产费大于计提的专项储备,做账务处理:
借:专项储备
借:有关费用成本科目
贷:银行存款(现金)
专项储备用于核算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以及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等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如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即借记“专项储备”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扩展资料
按照财政部2009年6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提取安全生产费时,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
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即借记“专项储备”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专项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