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实行按劳分配?为什么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

2024-11-17 10: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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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实行按劳分配以及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必要性:

1、按劳分配是在生产资料归社会直接所有的条件下进行的论断。

马克思设想,未来社会生产资料归社会直接所有。而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生产资料所有制状况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结构。

除公有制经济外,还有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中外合资经济、股份制经济等等;在公有制经济内部又有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之分,即使在同一性质的公有制中,也还存在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差别。

这就是说,现实社会主义社会还没有能达到生产资料归社会直接所有。鉴于条件的变化,经典作家关于实行按劳分配的所有制条件的理论需要丰富和发展。

2、按劳分配是在纯粹计划经济和产品经济条件下进行的论断。

按照经典作家的设想,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将被有计划的产品经济所代替,因而个人消费资料的分配也不再需要以商品交换的形式出现。

我国的现实情况是商品经济不但没有消亡,反而要大力发展。特别是在我国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以后,按劳分配的市场经济环境更提出了丰富和发展经典作家这一论断的要求。

3、劳动者的个人劳动一开始就直接构成社会总劳动的一个部分,因而其劳动量的计量直接而简便易行的论断。

经典作家的这个论断是从未来社会不再存在商品经济的前提下提出的,既然社会主义还存在并要大力发展商品经济,那么,这个论断也就不适应社会主义现阶段,需要结合新的实际丰富与发展。

4、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区别可以忽略不计的论断。

经典作家认为,“在按社会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里”,训练有学识的劳动者的费用“是由社会来负担的,所以复杂劳动所创造的成果,即比较大的价值也归社会所有。工人本身没有任何额外的要求”。

我国的情况显然与经典作家当年的设想不同,从事复杂劳动的劳动者还不能不要求在个人消费品分配上与他们所付出的劳动相适应,因而,在计量劳动量的时候,有一个复杂劳动化为倍加的简单劳动的问题。经典作家这一论断同样也需要结合新的实际丰富与发展。

5、在个人分配之前先要在社会总产品中扣除劳动者为公共基金而进行的劳动的原理。

“不是每一个单个工人成为这种‘自己劳动的十足收入’的所有者,而是纯由工人组成的整个社会成为他们劳动的总产品的所有者。

由这个社会把总产品的一部分分配给他们劳动的成员去消费,一部分用以补偿和增加自己的生产资料,一部分积累起来作为生产和消费的后备基金。”

扩展资料:

按劳分配的意义

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还没有能够达到产品极大丰富的程度,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还存在着差别,劳动还未成为人们生活第一需要等原因,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产物,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是对剥削制度的根本否定,是历史的一大进步。

这个原则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建设社会主义,有重大作用。由于劳动能力不同,家庭人口不同,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实际上是不平等的,这是一个“弊病”,但在社会主义阶段是不可避免的。

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反对平均主义,选择合适的按劳分配的形式。

社会主义经济中产品的分配方式是以按劳分配为基础的,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中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按劳分配是公有制在分配领域的实现;旧的社会分工是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科学理解马克思的按劳分配思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按劳分配

回答2:

一、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客观必然性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具有客观必然性。

(1)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决定了必须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决定消费资料的分配形式。因此,公有制为主体决定了个人收入分配中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除作为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以外,还有其他非公有制经济,这就决定了在按劳分配方式以外必然存在其他分配方式。

(2)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决定多种分配方式。即使在同一种所有制经济中,也存在多种实现形式。如全民所有制经济,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的原则,根椐企业的性质、规模和技术特点,分别实行国家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股份制经营等多种实现形式。在这些不同的实现形式中,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的职能、利益存在差别,他们获得收入的方式也必然不同。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要求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市场经济要求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企业可以获得一部分超额利润,并加入职工的收入分配,体现了不同企业的不同收入,产生了多种分配方式。另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各类市场活动也给人们带来多种收入。如房地产市场活动带来的资产收益,资金市场活动带来的资金收益,还有市场竞争中获得的机遇收益、风险收益等。

总之,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这种分配制度适应现阶段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分配关系上能够调动各方面进行投资和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二、社会主义个人收入的按劳分配原则

1、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

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是: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必须参加社会劳动,社会在作了各项必要的扣除以后,根据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

2、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收入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因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收入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是由其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

(1)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和产品的主人,这就排除了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进行剥削的可能性,使社会产品按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进行分配,劳动成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尺度。所以,按劳分配既是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分配领域的实现。只有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才能体现出坚持了社会主义公有制。

(2)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条件。分配方式本质上毕竟要取决于可分配的产品数量,最终取决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在社会主义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使产品极大丰富的程度,还不能满足社会和劳动者一切合理的需要,还不具备按需分配的物质条件,只能实行按劳分配。

(3)社会主义社会劳动的特点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劳动的特点包括劳动差别的存在和劳动作为个人谋生的手段两个方面。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受旧的分工和科学文化教育发展水平的限制,还存在着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熟练劳动和非熟练劳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差别等。这就决定了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也有明显差别,按劳分配是体现和缩小这种差别的唯一有效手段。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阶段,劳动还没有成为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仅仅是个人谋生的手段,劳动者还不可能不计报酬地为社会劳动。在此情况下,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收入的尺度,承认不同劳动者之间的差别,把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同他获得的劳动报酬联系起来,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总之,按劳分配是由社会主义的客观经济条件所决定的,是社会主义特有的经济规律。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的特点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社会主义发展尚不成熟,与马克思设想的按劳分配是在全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和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的条件下实行的分配方式相比,按劳分配的实际内容虽然未变,但实现形式发生了变化,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1)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的原则,还不可能在全社会范围内按统一标准实现。马克思设想在商品、货币关系已经消亡的条件下,劳动者的劳动直接成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社会根据每个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的质和量,在全社会范围内按统一标准实行按劳分配。在我国现阶段实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公有制有多种实现形式,不同企业存在各自的经济利益,由于生产经营状况不同,便会出现同工不同酬的情况。因此,不可能在全社会范围内按统一标准进行直接分配,这时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不仅取决于其劳动贡献的大小,而且还取决于所在企业的经济效益。

(2)按劳分配的实现要采取商品、货币形式,而不是劳动证书。马克思设想未来社会实行按劳分配是通过劳动证书,劳动者从社会领取一张证书,证明他所提供的劳动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实现必须借助于商品、货币形式。劳动者先以货币工资形式取得劳动报酬,再用货币工资购买个人消费品。这样,按劳分配的实现必然要受商品价格、货币价值和市场供求的影响。

(3)按劳分配还不能以每个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为尺度,只能以劳动所实现的价值量为尺度。马克思设想在商品、货币关系已经消亡的条件下,劳动者的劳动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按劳分配直接以劳动时间为尺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还是个别劳动,耗费在商品中的劳动时间还是个别劳动时间,不能成为分配的尺度。按劳分配只能借助于商品交换实现的价值量,作为衡量劳动者提供劳动量的尺度。因此,按劳分配的实现程度要受市场机制的制约。

(4)按劳分配与多种分配方式并存。马克思设想社会主义社会实行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公有制企业之间不存在独立的经济利益,按劳分配是全社会唯一的分配形式和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决定了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只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基本分配原则,而不是全社会唯一的分配原则,还存在其他分配形式。

三、按劳分配以外的其他分配形式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实行按劳分配,但还存在一些非按劳分配形式,如福利性分配、资产性分配、经营性分配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除公有制经济以外,还存在其他所有制经济,这就必然存在其他分配形式,如个体经济的分配、私营经济的分配、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的分配。

上述绝大部分分配形式可以归结为按生产要素分配。生产要素包括资本、劳动力、土地、技术、信息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所有者投入各种生产要素,应该取得相应的收入。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完善与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按生产要素分配显得越来越重要。承认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合法性,是为了缓解生产要素的紧张程度,提高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

1、福利性分配

福利性分配指因享受公有制企业福利待遇形成的收入。包括两种形式:(1)货币形式,如物价补贴等,直接增加享受者的货币收入;(2)实物形式,如住房、公费医疗等,可以减少享受者的生活费用支出,构成他们的实际收入。我国的福利制度起源于低工资制度,当时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对职工利益的保护。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福利性分配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要求,应进行改革,缩小其分配范围。

2、资产性分配

资产性分配指投资于股票或债券得到的股息、利息、红利,以及银行存款所获得的利息,还有租金收入等。此外,企业凭借占有较有利的条件和国家资产取得较高收益,使这些企业劳动者比其他企业劳动者取得较高报酬,也属资产性分配。

3、经营性分配

经营性分配指经营者依据其经营水平和承担风险的能力所得到的个人收入。具体表现为承包经营者和租赁经营者依据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合同规定取得的个人收入。经营收入和经营者承担的风险紧密联系在一起。

4、个体经济的分配

个体经济是依靠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劳动从事生产和经营,个体劳动者的收入是劳动收入,而不是按劳分配。个体劳动者的收入中除劳动收入以外,还包括凭借占有的生产资料所获得的收入。

5、私营经济的分配

私营经济是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分。在私营经济中,企业主按资本分配取得利润;雇佣劳动者按劳动力价值分配取得工资。在企业主收入中,一部分是企业主作为管理者而取得的管理劳动的收入,属于劳动收入;大部分是资本收入,属于带有剥削性质的非劳动收入;还包括一部分机遇收入、风险收入等。

6、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的分配

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是一种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其分配方式和私营经济相类似,资方按资本分配,雇佣劳动者按劳动力价值分配。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一种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在这类企业中,经济关系兼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二重性质,分配关系也表现出二重性,既有按劳分配收入,也有按资本分配收入和按劳动力价值分配取得的收入。具体则根据双方在企业中的资本、地位、作用、经营管理形式等多种状况决定。此外,还有经营收入,包括管理劳动收入、机遇收入、风险收入等,其中一部分成为资方收入,一部分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和职工的收入。

四、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

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条件下,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是新的收入分配方式,是分配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影响生产。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完善,必然会带动和促进收入分配的调整和完善。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允许一部分地区、企业和个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是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分配制度。实行这种分配制度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

按劳分配作为分配方式的主体,是由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所决定的。公有制是按劳分配的前提和基础,按劳分配是公有制的体现和条件。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作为市场主体,在市场中要按照价值规律、供求规律,进行平等竞争,实行优胜劣汰,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既然公有制和市场经济可以有机地结合起来,那么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也可以结合起来。这样既能更好地体现和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又能体现和坚持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与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只要我们长期坚持这个原则,就能够使地区、行业、社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趋向合理,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随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出现和发展,各种分配方式组合起来的分配方式必然成为新的分配形式。在调整、完善所有制结构和所有制实现形式的过程中,正在积极推行的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收入分配方式,具有明显的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性质。

回答3:

实行按劳分配以及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必要性:

1、按劳分配是在生产资料归社会直接所有的条件下进行的论断。

马克思设想,未来社会生产资料归社会直接所有。而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生产资料所有制状况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结构。

除公有制经济外,还有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中外合资经济、股份制经济等等;在公有制经济内部又有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之分,即使在同一性质的公有制中,也还存在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差别。

这就是说,现实社会主义社会还没有能达到生产资料归社会直接所有。鉴于条件的变化,经典作家关于实行按劳分配的所有制条件的理论需要丰富和发展。

2、按劳分配是在纯粹计划经济和产品经济条件下进行的论断。

按照经典作家的设想,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将被有计划的产品经济所代替,因而个人消费资料的分配也不再需要以商品交换的形式出现。

我国的现实情况是商品经济不但没有消亡,反而要大力发展。特别是在我国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以后,按劳分配的市场经济环境更提出了丰富和发展经典作家这一论断的要求。

3、劳动者的个人劳动一开始就直接构成社会总劳动的一个部分,因而其劳动量的计量直接而简便易行的论断。

经典作家的这个论断是从未来社会不再存在商品经济的前提下提出的,既然社会主义还存在并要大力发展商品经济,那么,这个论断也就不适应社会主义现阶段,需要结合新的实际丰富与发展。

4、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区别可以忽略不计的论断。

经典作家认为,“在按社会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里”,训练有学识的劳动者的费用“是由社会来负担的,所以复杂劳动所创造的成果,即比较大的价值也归社会所有。工人本身没有任何额外的要求”。

我国的情况显然与经典作家当年的设想不同,从事复杂劳动的劳动者还不能不要求在个人消费品分配上与他们所付出的劳动相适应,因而,在计量劳动量的时候,有一个复杂劳动化为倍加的简单劳动的问题。经典作家这一论断同样也需要结合新的实际丰富与发展。

5、在个人分配之前先要在社会总产品中扣除劳动者为公共基金而进行的劳动的原理。

“不是每一个单个工人成为这种‘自己劳动的十足收入’的所有者,而是纯由工人组成的整个社会成为他们劳动的总产品的所有者。

由这个社会把总产品的一部分分配给他们劳动的成员去消费,一部分用以补偿和增加自己的生产资料,一部分积累起来作为生产和消费的后备基金。”

扩展资料:

按劳分配的意义

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还没有能够达到产品极大丰富的程度,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还存在着差别,劳动还未成为人们生活第一需要等原因,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产物,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是对剥削制度的根本否定,是历史的一大进步。

这个原则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建设社会主义,有重大作用。由于劳动能力不同,家庭人口不同,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实际上是不平等的,这是一个“弊病”,但在社会主义阶段是不可避免的。

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反对平均主义,选择合适的按劳分配的形式。

社会主义经济中产品的分配方式是以按劳分配为基础的,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中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按劳分配是公有制在分配领域的实现;旧的社会分工是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科学理解马克思的按劳分配思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按劳分配

回答4: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社会主义社会人们劳动差别的存在决定了我国现阶段的分配结构。同时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除了按劳分配以外,其他分配方式主要还包括按经营成果分配;按劳动、资本、技术、土地等其他生产要素分配。按劳分配与按劳动要素分配不同,按劳分配只能在社会主义公有制范围内分配。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实质上反映出劳动、管理、资本、技术、土地等各种生产要素,都按贡献参与了收益分配。其中按劳分配为主体反映了劳动要素是各种生产要素中最受重视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