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的目标其结果只可能是一种期望的产品,也可能是一种所希望得到的服务。
2、独特的性质:每一个项目都是唯一的。
3、资源成本的约束性:每一项目都需要运用各种资源来实施,而资源是有限的。
4、项目实施的一次性:项目不能重复。
5、项目的确定性项目必有确定的终点:在项目的具体实施中,外部和内部因素总是会发生一些变化,当项目目标发生实质性变动时,它不再是原来的项目了,而是一个新的项目,因此说项目的目标是确定性的。
扩展资料
为了顺利完成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通常要把每一个工程项目划分成若干个工作阶段,以便更好地进行管理。每一个阶段都以一个或数个可交付成果作为其完成的标志。可交付成果就是某种有形的、可以核对的工作成果。可交付成果及其对应的各阶段组成了一个逻辑序列,最终形成了工程项目成果。
每一个阶段通常都包括一件事先定义好的工作成果,用来确定希望达到的控制水平。这些工作成果的大部分都同主要阶段的可交付成果相联系,而该主要阶段一般也使用该可交付成果的名称命名,作为项目进展的里程碑。
通常,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可划分为四个阶段:工程项目策划和决策阶段,工程项目准备阶段,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总结评价阶段。大多数工程项目建设周期有共同的人力和费用投入模式,开始时慢,后来快,而当工程项目接近结束时又迅速减缓。
(1)项目的相对性。相对于确定的主体而存在。同一个工程,业主的工作构成业主的一个项目,承包商的工作构成承包商的一个项目等。
(2)项目的临时性。项目完成,项目不复存在,项目组随即解散。
(3)项目的目标性。项目都有确定的目标,如功能、特性 、效益等。
(4)项目的约束性。项目都有一定的约束条件如,资源、环境等。
(5)项目的一次性。项目是渐进地一次完成的,不能推倒重来。
(6)项目的系统性和整体性。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打打停停。
(7)项目的相对独立性。在一个组织内,项目运行要求相对独立。
(8)项目的生命周期性。项目有起始、实施、终结过程,即周期。
(9)项目的多变性。外部条件及阶段结果的不确定性和多变,使项目 具有多变性(区别于一条汽车生产线)。
(10)项目的相对重要性。项目不是常规任务,要求组织重点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