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是什么意思?

2024-10-31 02: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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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回答2: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意思是:追求到了,那是我的荣幸,追求不到,那也是我的命运。出处近代徐志摩的《致梁启超》原文是: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白话译文是:我将于茫茫人海中寻找生命中最珍贵的唯一灵魂伴侣,追求到了,那是我的荣幸,倘若得不到,那也是我的命运。

扩展资料:

徐志摩1915年毕业于杭州一中,先后就读于上海沪江大学、天津北洋大学和北京大学。 1918年赴美国克拉克大学学习银行学。十个月即告毕业,获学士学位,得一等荣誉奖。同年,转入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院,进经济系。

1921年赴英国留学,入剑桥大学当特别生,研究政治经济学。在剑桥两年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奠定其浪漫主义诗风。1923年成立新月社。

1924年任北京大学教授。1926年任光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前身)、大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前身)和南京中央大学(1949年更名为南京大学)教授。

1930年辞去了上海和南京的职务,应胡适之邀,再度任北京大学教授,兼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授。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搭乘“济南号”邮政飞机北上,途中因大雾弥漫,飞机触山,不幸罹难。代表作品有《再别康桥》《翡冷翠的一夜》。

回答3:

原文为“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意思是:得到了它是我的幸运,失去了它也是我命中注定啊。

这是徐志摩写给梁启超的一封信里的句子。

徐志摩从英国剑桥留学归国,发表了一篇——『徐志摩离婚通告』,文名尚未远播的他立即以此头号新闻震动了中国,造成了近代史上头一宗西式离婚事件,挑战了百年前中国的封建婚姻制度。
徐志摩当时曾写下这样一段文字:“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寻求灵魂伴侣”这样一个想望,引领徐志摩在匆匆的三十六载人生里历经了三段感情,交错于三个不同典型女子的生命之间,他们共同创造了诗人徐志摩,也同样因他而改变了各自的命运
后人引用”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参考资料

百度知道: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420829365.html

回答4:

这句话的意思是:得到了它(之在这里作代词)是我的幸运,或者说是我有幸的事,失去了它也是我命中注定啊,就是说不要把得失看得那么重要,得到了固然很好,可是失去了也不能强求。徐志摩说的原句的:“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我将于人海茫茫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徐志摩

回答5:

意思是:得到了它是我的幸运,或者说是我有幸的事,失去了它也是我命中注定啊,就是说不要把得失看得那么重要,得到了固然很好,可是失去了也不能强求。

原文出自徐志摩写给梁启超的一封信,内容是“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此话表达了追求爱情和知己的决心,意思是得到了是我的幸运,得不到是命里注定,不过如此而已。

不用为一时的成功感到骄傲,更不用为一时的失意感到悲伤,总之,是叫我们乐观而理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