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人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而需要继续采矿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办理采矿延续登记手续。申请的同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采矿权延续申请报告:
2、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3、矿山保有储量核实报告;
4、原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
5、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具体流程为:
1.申请(申请材料如上所述)
2.受理(大约5天)
3.对申请进行审查(约一周)
4.通知(不管是否同意续办采矿证,都会下发通知)
5.登记发证(采矿权申请人在收到通知30日内,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延续登记费,公告费。)
6.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