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人全责,对方要钱太多,保险不赔,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2024-11-14 07: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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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积级应诉就可以了。他起诉也是起诉保险公司,你都报了保险,也就是把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了,他根本无法起诉你个人的,让他去起诉去好了,保险公司有一整个律师团跟他慢慢打官司的,他要多少钱,让他自己和保险公司谈去,起诉最好的方法,该多少钱就多少钱。
法律分析
赔偿标准内容:(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回答2:

你傻啊,就算他起诉,起诉的也是保险公司,你都报了保险,也就是把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了,他根本无法起诉你个人的,让他去起诉去,保险公司有一整个律师团跟他慢慢打官司的,你管他要多少钱,让他自己和保险公司谈去,起诉最好,该多少钱多少钱,他拿不出流水,拿不出各种病假条,一毛钱他也拿不到,赔偿又不是他说多少钱就要给多少钱的,保险公司都是有标准的,拿不出流水,就按最低工资给,你其实那2000都不用自己垫的

回答3:

那就和他打官司了,看法院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