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把股权首先分成两个类别:资金股权部分、经营管理股权部分,即经济权和政治权。先把这两个部分的股权分别确定清楚,不按人的角度,而按这两个类别的角度分配。
核心和关键
一个核心
股权分配的核心是要让各个创始人在分配和讨论的过程中,从心眼里感觉到合理、公平,从而事后甚至是忘掉这个分配而集中精力做公司。
两个关键点
一是保证创业者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
创始人最好具有绝对控股权,能达到67%以上的股权最好,达不到这个比例,也得超过50%以上,因为公司需要有一个能够拍板的领导者,这样才能更好地把握公司的发展方向,也能激发团队做大企业的信心和动力。
二是要实现股权价值的最大化(吸引合伙人、融资和人才)。
俗话说“财散人聚”,股权就代表着未来的财,散一部分股权,才能聚起来优秀的合伙人和人才。
因为相较于固定的薪资,股权更具有长远的投资价值。一般来说,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合伙人手中的股权很有可能会翻好几倍,远不是固定薪资可以比拟的,创业者可以以此来说服和吸引优秀人才。
股权分配管理
创始合伙人的得权期、退出机制、回购权,这三点是对股权的完整管理,对于股权的得权、退出和回购都得提前约定好,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纠纷。
得权期
得权期设置为4年,也就是约定了员工必须要在公司工作4年,才能拿到全部的股权,以此来吸引、留住和激励优秀员工。
退出机制
只进不出的结果,只会把路给堵死了。创业公司的股权价值是所有合伙人持续长期的服务于公司赚取的,当合伙人退出公司后,其所持有的股权应该按照一定的形式退出。
提前约定好退出机制的好处就是:一方面对于继续在公司里做事的其他合伙人更公平,另一方面也便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回购
当股东中途退出、转让或出售部分股份时,公司可以按照当时公司估值的X%折扣价、原始购股价的X倍溢价或参照公司净资产,回购该股东手中的股份。
股权分配计划
有两种主要的股权分配计划:股权分配激励计划(SIPS)和工资扣存储存存款计划(SAYE)。这些可能是国内税收核准的方案,并且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可以合理避税,也可以把经济奖励和公司的长期繁荣发展联系在一起。
1.
股权诱因计划
股权诱因计划必须是国内税收部门核准的。他们向员工提供可以合理避税的购买公司股票的机会,公司借此可以增加“免费”、“合伙人”和“搭配”股份。可以提供给员工的自由股的额度是有限制的(2004年是每年3000英镑)。员工可以用光1500英镑的税前工资来购买合伙人股份。
2.
节省一如同一挣得计划(SAYE)
节省一如同一挣得计划(SAYE)必须征得国内税收部门核准。它们提供给员工在3年、5年、7年后用今年的价格购买的机会或者是给员工按现在价格高达20%的折扣。购买可以通过每月从员工的账户中扣除既定的数额的方式的来实现。每月的存款数目必须在5英镑到250英镑之间。采取此种做法免收个人所得税。
经常有客户咨询我,我们要创业,股权该怎么分?在创业过程中,有双方都出钱出力的,也有一方出钱出力,另一方只出钱不出力的,还有更特殊的情况,双方一方有资源,另一方有技术,双方均不用出钱出力,在这些情况下,均涉及股权如何进行分配?
我们先来第一种情况,张龙和刘君是多年的好朋友,共同出资1000万,创办一家教育公司,其中张龙出资510万,刘君出资490万,张龙负责经营,刘君有自己的业务,不参与经营,但刘君有时会参与项目的讨论。双方的股权比例该怎么分呢?你先不看答案,先进行思考,双方的股权比例怎么分?
股权方案:
张龙占股51%,刘君占股49%,现实生活中不少的合作方会进行这样的股权设计,按照出多少钱占多少股进行股权安排,这样的股权方案行不行呢?这样的股权方案称之为股权设计1.0,企业在创业初期没有利润或者利润较低可能没有问题,但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企业利润的不断增多,矛盾的产生就是必然。
假设企业的利润达到5000万,张龙分得利润的2550万,刘君分的利润的2450万,如果你是张龙,你是否愿意进行分配?如果张龙不愿意分配,也就意味着双方的合作陷入僵局。
问题来了,为什么双方在合作之处要按照出资额进行分配呢?
1、比葫芦画瓢,无知者无畏。
在股权合作之初,看身边的人这样进行股权分配,至于身边人为什么这样分配,不知道。其实《公司法》规定,可以按出多少钱占多少股,也可以按照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公司法》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对这句话的理解股东之间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也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最终由出资人说了算。可见 法律对于合作双方是有充分的自主权的。只是合作双方不知道。
2、人力资本变得越来越重要
人类社会的发展,在不同的时期,创造财富的要素有不同的变化。以中国为例,在农耕时代,土地是财富创造的关键要素,谁拥有土地谁就拥有核心话语权,在中国的西周时期,就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也即意味着当时的周王室掌握着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农民被紧紧的束缚在土地上,离开土地就会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随着新中国的建立,社会的生产力不断提升,尤其是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农民不断的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不少农民进城打工,在农民乡镇企业开始兴起,在物质匮乏的年代,市场属于买方市场,谁掌握资金就可以组织人员进行生产,商品是不愁销路的,资金在合作双方之间就显得比较重要。按照出资比例定价矛盾倒不是太突出。
随着社会竞争的不断加剧,产品严重过剩,企业竞争进入品牌时代,这对企业家的个人能力提出新的挑战,人力资本的价值在企业中显得尤为突出,尤其是互联网的出现,中国涌现了一大批杰出的白手起家的企业家,他们一无资源,二无资金,三无人脉,但他们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超前判断以及先天的企业家才能在社会上创造了巨大的财富,如任正非、马云、马化腾等,这些企业家的出现,证明了在这个时代,人才的价值已经超过了资本的价值。
三、企业家卓越应得到充分的肯定
按照熊彼特的观点,企业家是具有破坏性创新的人,他们具有勇于创新,敢于冒险,不屈不挠,永不服输的精神,他们是社会的宝贵财富。
如任正非,他在1998年创办华为时,起步资金仅仅2万元,还是六个朋友凑的钱。今年华为的销售额有望突破8000亿,今年双十一华为员工发的奖金达20亿人民币,如果当初按照出多少钱占多少股,假设当时有人出了2000元,占了10%的股份,其必然结果是内耗。任正非曾经公开讲过,后来创始合伙人之间产生矛盾,理念发生冲突,后来为股份还打了官司,任正非花了巨额的代价买回来了其他人股份,现在看来,任正非买回股份的决定是正确的。
相反,马云就显得专业,1999年,马云50万元创业,2000年,孙正义投资马云2000万美金,孙正义占股20%,马云只所以会进行这样的股权设计,是因为背后有专业人士蔡崇信,可见专业人士的重要性。
双方的股权比例该怎么分才是最合理的?天下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我们下一讲讲,如何分才能更合理?我们总结了六种方法,期待你的留言。
企业股权结构的三种模型:第一种,绝对控股型这种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三分之二以上,即67%的股权,合伙人占18%的股权,预留团队股权15%;该模式适用于创始人投钱最多,能力最强的情况。在股东内部,绝对控股型虽说形式民主,但最后还是老板拍板,拥有一票决定/否决权。第二种,相对控股型这种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51%的股权,合伙人加在一起占34%的股权,员工预留15%的股权。这种模型下,除了少数事情需要集体决策,其他绝大部分事情还是老板一个人就能拍板。第三种,不控股型这种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34%的股权,合伙人团队占51%的股权,激励股权占15%。这种模型主要适用于合伙人团队能力互补,每个人能力都很强,老大只是有战略相对优势的情况,所以基本合伙人的股权就相对平均一些。不管如何,股权分配一定要把握好一下几大原则:控股原则——创始人必须要有控股地位。互补原则——创始团队优势互补,股份梯次安排。预留原则——预留10-20%给未来人才,确保新鲜血液进入。激励原则——创始团队也须股权激励,确保核心动力源泉。收放原则——顶端控制权设计要封闭,底端股权激励设计要开放。
股票分配要做到一个核心两个关键点
一个核心:股权分配的核心是要让各个创始人在分配和讨论的过程中,从心眼里感觉到合理、公平,从而事后甚至是忘掉这个分配而集中精力做公司。
两个关键点:一是保证创业者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二是要实现股权价值的最大化(吸引合伙人、融资和人才)。
拓展知识:
一、股权分配对象
科学的股权架构一定是由创始人、合伙人、投资人、核心员工这四类人掌握大部分股权的,无疑,这四类人对于公司的发展方向、资金和管理、执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创始人在分配股权时,一定要照顾到这些人的利益,给予他们一定比例的股份。
科学的股权架构的价值:
1、创始人
掌控公司的发展方向,保障创始人的控制权。
2、合伙人
凝聚合伙人团队,保证合伙人的经营权与话语权。
3、投资人
促进投资者进入,保证投资人的优先权。
4、核心员工
激发员工的创造力,保证核心员工的分利权。
二、股权分配管理
创始合伙人的得权期、退出机制、回购权,这三点是对股权的完整管理,对于股权的得权、退出和回购都得提前约定好,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纠纷。
得权期
得权期设置为4年,也就是约定了员工必须要在公司工作4年,才能拿到全部的股权,以此来吸引、留住和激励优秀员工。
退出机制
只进不出的结果,只会把路给堵死了。创业公司的股权价值是所有合伙人持续长期的服务于公司赚取的,当合伙人退出公司后,其所持有的股权应该按照一定的形式退出。
提前约定好退出机制的好处就是:一方面对于继续在公司里做事的其他合伙人更公平,另一方面也便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回购
当股东中途退出、转让或出售部分股份时,公司可以按照当时公司估值的X%折扣价、原始购股价的X倍溢价或参照公司净资产,回购该股东手中的股份。
股权由当事人协商分配,保证创业者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实现股权价值的最大化,设立公司后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帮助分配。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