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和他人发生纠纷:对方先动手打人我后还手.对方报警法医鉴定轻微伤

2024-11-14 22: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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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你不用担心,轻微伤不会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对方不接受你赔偿,报案、起诉这些都不用担心,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要被他吓到;

2、《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伤情达不到轻伤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参见刑第13条,刑诉第15条)

3、第三十条规定,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4、看来你担心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轻微伤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也就不存在什么量刑标准。

回答2:

  1. 如果你和他人发生纠纷,导致了打架,你们的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都涉嫌殴打他人,公安机关应对你们双方进行治安行政处罚。

  2. 对方先动手过错在前,应处罚相对比你重。

  3. 对方鉴定为轻微伤,其不达刑事处罚标准,因此,只能对你治安行政处罚,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4. 但是,对方的医疗、误工等损失你应赔偿。

  5. 如果你有伤,对方也应当赔偿你。

回答3:

你有受伤吗,你也受伤的话可以跟他讨价还价,不过注意尺度,不要让警察调解的不耐烦,不然到时候两个一起拘留。双方都打架的话,即使没有达到轻微伤也是可以拘留的。

回答4:

他先动手打你还报警?真是恶人先告状!我觉得这种事应该让先动手的人负全责

回答5:

派出所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相关规定进行调解,你赔偿对方损失就完了,否则派出所有可能会拘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