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对驾驶人重新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1)的考试。对于两次扣满12分的,则要进行科目1和科目3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领回驾驶证;不去考试的,注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