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你现在新单位入职和交保险的问题,建议一个办法,但是具体得你和新单位商量。
员工既已和原单位离职,很多很多单位都不愿意再给员工开离职证明的,就员工自身而言也不想去原单位求这个东西,因为原单位不提供这个,也不违法,所以员工很被动,尤其是闹翻了离职的更难提供这个东西。
你新的单位要这个离职证明就是怕万一有问题他得担责任,你就跟新单位商量,你写一个承诺书给其,上面写清,XX已与XX公司劳动关系已解除,不存在劳动雇佣关系,且原单位未曾给我缴纳保险。现被XX公司所录用,若办理手续中因为我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部分出现问题,一切责任由我个人承担,与新单位无关。这个东西应该就可以让你新单位接纳了。
新单位问你要离职证明的原因:一个新员工入职,正常的手续是先跟你签订劳动合同,然后他拿着劳动合同去社会保障部门给你办理保险。若员工之前有工作经验就有一个问题,如果你和原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对方到社会保障部门办过手续,那么你必须要有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的单据,你新的单位才能给你办起来手续,尤其是保险,若你原单位的保险未停,新单位无法给你缴纳保险。
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在你的档案里会有份解除劳动合同的退工单的,你可以去你档案里看看。跟单位领导协商下,让他们提供离职证明。
如果不提供离职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你可以继续到原单位开具证明,不行的话可以到劳动局投诉的。这是你离职时公司没有开证明给你,而你根本就不知道要开证明。这本身就是公司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