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开查询网址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点击左上角的“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按钮,进入查询平台。
3、依此输入“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执行法院范围“和”验证码“等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直接百度搜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点击进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即可。
第一步,填写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必填)。
第二步,填写被执行人的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选填)及被执行人所在省份(选填),然后就可以查询到全国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2.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
(一)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
(三)失信信息应予删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