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了吗?

2024-12-03 08: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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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共六章31条。

《办法》指出,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办法》明确,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

《办法》要求,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加强相关证照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信息化水平。

本办法自2017年12月5日起施行。中办、国办2011年1月6日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公务用车,是指由政府财政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需要所配备的车辆,主要分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和公务人员公务活动用车两大类。

公车超标、公车私用、公车浪费等成为多地纪检监督部门和媒体曝光的热点。2013年10月中纪委也明确表示将试点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GPS定位等制度,加大惩治力度。

2014年7月16日,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以及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2014年10月,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务用车、“吃空饷”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全国共清理清退超11万辆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