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时,都有哪些注意事项?

2024-11-17 23: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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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转让注册商标时,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不应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商标转让一般需提交公证书,商标转让申请一般会要求提交商标转让人同意转让商标声明书的公证书原件。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如果未提交商标转让公证书原件,商标局会给申请人一次补正的机会,如果到期未补正或者不按照要求补正则转让申请会被不予核准或者视为放弃。
  转让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商标局给受让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外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注册人除外)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给受让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果转让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受让人发出补正通知(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转让申请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
  转让申请核准后,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对于注册商标,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需要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一致,转让人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与被转让商标注册证上的名称和地址不符合的,商标局将驳回转让申请。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必须办理变更手续。若到期未补正或者不按照要求补正,将会对转让不予核准或者视为放弃。
  受让人不能只是听信转让人的说辞和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必须调查转让人是否为商标注册人,转让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记录的申请人名义是否相符。由于商标局审查商标转让申请的周期已经延长到6至12个月,有时候单从商标局的《中国商标网》还难以获得准确的信息。
  转让申请被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视为放弃通知书》或《不予核准通知书》。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将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相信只要你了解了以上商标转让需要注意的事项,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最坏的结果,能够帮助你规避风险,达成成功转让注册商标的结果。

回答2:

须经商标局核准商标转让必须通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才受法律保护,否则视为无效转让。《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同体一起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这个也是《商标法》第42条的规定,比如你有3个相似商标,要转就要一起转,不能只转让其中一个或者两个。第三方许可商标转让人如果正在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须征得被许可人同意方可转让给第三方。简单的说,如果你有一个商标让别人用了,这个时候,你要转让的话,得别人同意。

转让不可终止商标转让是不能中止的,双方提交了申请,如果要撤销的,只能做二次转让,可以把商标再转让到原转让人手上,只有这个方法。转让不成的情况,正在申请中的商标,也可以转让,但是如果申请不下来,则转让不成功。商标转让的双方必须要有营业执照,自然人得有个体执照,不然无法申请。如果企业注销或个人死亡,在注销或死亡之日起一年内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则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其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建议转让公众从转让安全角度出发,我们建议做个公证,这样可以让转双方心里踏实。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您清楚了吗?转让商标也是一种投资方式,但理士在这务必提醒商标转让双发,一定要做好转让的条款和决定在成交商标转让事项,因为商标转让不能反悔。

回答3:

商标转让是指商标的注册人在这侧商标的有效期内,依照法定程序,将商标的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它一般有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三种转让形式。所以我们在商标转让的时候我们要多多注意一些必须要商标转让的事项。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不应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转让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商标局给受让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外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注册人除外)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给受让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回答4:

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依法定程序和条件,转让给他人的权利。合同主体。合同的转让方应为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商标的基本情况,包括商标名称、图案,国别、注册时间、注册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和商品或服务的名称。 商标权使用许可状况。商标权在被转让前,经常会出现转让人已将商标使用权许可第三人使用的情况。为了保障受让人的利益,受让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清楚了解该被转让的商标的权利状况,应明确约定被转让商标被许可使用的情况,以及受让人在合同签订后是否仍需承受被许可使用的相关权利义务。 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应约定清楚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以及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应明确约定该商标权转让的性质是属于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还是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不同的转让性质,受让人享有不同的权利期限。

商标权转让的时间。针对不同的商标权转让性质,转让的时间也有所不同。对于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一般约定自商标权转让合同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而对于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则应约定转让期限,并约定转让方将在转让期限届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此条款中应明确约定转让费及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如系涉外业务,还要考虑到币种汇率、计算方法。商标转让手续的办理。应明确约定双方应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另外,应约定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应由何方承担。商品质量的保证。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双方的保密义务。应明确约定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违约责任,是保障债务履行以及保护、救济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当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