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农民工应注意如下几点:
一、要慎重择业。在选择职业时,劳动者应该到通过劳动部门批准的职业介绍机构择业,应对用工单位的用工资格、企业效益、信誉等方面进行考查。必须接收职业培训,取得就业的合法资格。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经劳动部门审查鉴证才具法律效力。
二、因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侵犯劳动者的权益,如收取押金,拒付劳动工资,未经协商延长劳动时间,强迫劳动者从事危及生命安全的工作,使用童工,拒付工伤医疗,工伤补偿费用,拒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等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三、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必须履行合同条款和用人单位依法订立的有关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违反合同,在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以及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身离职等方面没有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农民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对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否给予了相应的保障?有关农民工维权的相关知识,请大家阅读由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2、劳动者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违法行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提供便利条件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通过多种程序解决
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
(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将对方当事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可以提出仲裁申请
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原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5]338号)等有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下列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因职工流动发生的争议;
(6)因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发生的争议;
(7)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8)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9)因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发生的争议;
(10)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5、劳动者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因为文化素质和法律素质不高,农民工的权益经常遭受侵害。通过小编对如何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介绍后,相信很多农民工朋友都能勇敢的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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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有哪些权利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享有哪些权利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农民工外出打工时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不少农民工外出打工,只要提到签订《劳动合同》,包工头往往会把农民工拒之门外。农民工为了养家糊口,只好迁就包工头,盲目干活,但是最终却无法得到自己应该获得的权益。遇到这种情况,农民工该如何处理自己面临的困境呢?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农民工从进入工地干活第一天算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打工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用人单位坚持不签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则可以依法向属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投诉前,一定要把所在工地的地点、所在工地项目名称和用工单位的准确名称弄清楚,以便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调查、落实和处理。经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核实投诉属实,不仅可以确立与用工主体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而且用人单位还需支付农民工双倍的工资。这样,既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且也可以震慑那些非法用工的用工主体。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途径很多,诉讼、行政都可以!
你好!据你所述的情形,不属工伤情形,但仍可要求单位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