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标、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3、处以非法经营额三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二、民事处罚:1、立即停止侵权;2、赔偿商标专用权人因被侵犯商标专用权遭受的损失(数额为:侵犯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侵权所遭受的损失,包括被侵害的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人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人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三、刑事处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有下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个商标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③销售明知是伪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要看侵权专用权的种类与类型,不同的类型,有不同的法律责任。新的商标法中有的,在这里列举两条吧;
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
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
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
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
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
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
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
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一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
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侵犯商标专用权要承担 行政处罚;民事处罚;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