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时立案了,之后双方同意私了,派出所还能抓人吗?

2024-11-13 17: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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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情节严重,已经触犯法律的,就算双方同意私了,派出所也有权力抓人。打架斗殴的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则使用《治安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则依据《刑法》规定,以聚众斗殴罪处罚。看情节轻重,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才能予以免予刑事处罚。

《刑法》第37条规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械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扩展资料:

《治安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回答2:

可以。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诉讼法》引进了刑事和解程序,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可以从宽处理。  

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注意的是,从宽处理并不代表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法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扩展资料:  

刑事和解须知  

1、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2、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事项进行和解,并且可以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是否要求或者同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进行协商,但不得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定罪量刑等依法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职权范围的事宜进行协商。  

3、和解协议书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应当在双方签署协议后立即履行,至迟在人民检察院作出从宽处理决定前履行。确实难以一次性履行的,在被害人同意并提供有效担保的情况下,也可以分期履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回答3:

构成轻伤,涉嫌犯罪,是否撤案由公安机关决定,你们是不能以私了撤案的。打架导致他人受轻伤的话,那么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打架责任如何认定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1、一般情况下,先动手打人存在重大过错,对方被迫还击,免于自己受伤害属于正当防卫,B还击一下制服了A,没有进行进一步的打击,这属于正当防卫。但具体情况,也得具体对待,A是老人,属于弱势群体,B如果知道对方是老人或应当知道对方是老人,还击过重,也会构成防卫过当,B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构成轻伤以上,也会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2、对于治安纠纷、刑事纠纷的打架责任划分并不怎么重要,而是被害人受伤后验伤鉴定极为重要;而对于被害者是六十周岁以上老人轻微伤治安纠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罚;造成被害者轻伤以上的刑事犯罪的,那么就会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处罚。

回答4: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以下伤情,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后,受害方(或者说是报案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撤案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核属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见后,可以撤销案件并不再追究嫌疑人的法律责任;
  但是如果受害人的伤情为轻伤以上或者双方达成的和解未履行、或者有其他法定原因的公安机关不认为该案件应当撤案的,可以继续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也就是抓人)了。

回答5:

如果构成刑事案件,判处所仍然可以抓人。建议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