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后户口迁回原籍是非农户口,以河南护理职业学院为例。
根据河南省公安厅《关于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录取学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的通知》,学生一律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属农村户口的,凭本人《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户口簿》,十六岁以上者须持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就地办理农转非手续。
毕业分配时,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接受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原籍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扩展资料:
随着大中专院校招生、就业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新生户口迁入学校的做法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出现了许多 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是招生规模逐年扩大,学生户口迁移时间集中,工作量大,新生户口迁入和毕业生户口迁出不能得到及时办理,给学校管理和公安机关户籍管理 带来许多困难;
二是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的时间延长,范围扩展,毕业生户口长期滞留学校和“持证不入”、“人户分离”现象十分突出,造成户籍管理混乱,影响了人口统计,也不利于毕业生就业。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中专新生入学须知
你好
根据《高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第五条知: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附:高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
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
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
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
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望采纳!
楼主
如果是转回父/母的户口簿且户口是农业户口,就是户主是你父/母,你就是 农业户口
如果你转回的时候另外开户,就是你自己当户主领开一本户口簿,你就是 非农业户口
亲测,真相
我哥迁回家的时候另外开户了,他是户主,是 非农业户口
我迁回我爸的户口,户主是我爸,我爸是农业户口,我还是农业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