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14、2015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基层公益岗位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项目生”)。 (3)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