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农村土地都是以家庭承包方式分配的,大部分村里的土地已经在上次分配过程中定了的,而近些年并未重新分配过,所以你可以看到即使有些家里老人过世了仍然拥有分配的土地。所以新出生的孩子则没有获得分配土地。
1、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后出生、合法收养等农户新增人口,依据法定户籍登记资料,依法办理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变更登记手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集体机动地等可分配土地,且农民群众有强烈要求的,应依法由村民会议议决同意,向上述新增人口分配承包地后,依法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2、但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同意,村组干部私自划给新增人员的承包地,应报经村民会议重新审议;村民会议审议同意的,应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村民会议审议不同意的,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收归集体统一管理使用。
农村减员不减土地,增员不分地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现实情况,目前并没有解决方案。
农村新生儿可以分到土地的情况:其实,农村新出生的孩子并不是绝对不能获得土地分配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8条规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这三类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如果村里有集体预留的机动地、或者依法新开垦的土地、或者有本村农民自愿放弃承包的土地,你就可以为家里新出生的小孩申请土地分配。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