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的定义: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
微商和传销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
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
2、模式不同
微商:微商有产品,主要做零售方面,模式上消费者+传播者+服务者+创业者。
传销:一般没有产品,模式上来说拉人头盈利。
3、行为不同
微商:是合法销售产品的零售行为。
传销:是国务院禁止的行为。依据《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的表述,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国务院决定禁止传销经营活动。
扩展资料
传销危害:
1、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
2、传销的本质在于通过发展下线实现财务的非法转移与聚集,并未创造社会价值,这是它与正常营销的本质区别。
3、 传销不是国家行为,也不可能是国家行为。虽然给当地带来经济刺激,促进了消费,但其本身组织行为对大多数参与者造成无法挽回的危害,违反了人类正常生活和活动。
如何识别传销: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微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传销
微商: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
与传销的区别:
1.微商有产品,传销一般没有,闹着要的话会给你,不过那是昂贵的辣鸡。虽然微商产品也不咋滴。
2.模式上来说拉人头盈利,微商可以零售,这样收入低,主要还是靠拉人头来盈利,两者差不多。
3.金字塔模式,赚钱的永远是顶端的那些人。旁氏骗局,别做最后的接盘侠。
4.微商和传销都是不仅骗别人,还骗自己。
【传销】
定义:《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危害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传销的本质在于通过发展下线实现财务的非法转移与聚集,并未创造社会价值,这是它与正常营销的本质区别。
特性:主要体大多数消费者或投资者的最终权益得不到保障。下面我们把传销与正常营销逐一对照,供大家辨别。
消费行为与经营行为模糊,传销者用一些“伎俩套路”,前期给你宣传的是投资经营行为,后来你不知不觉成为了消费者;或者宣传的是消费行为,后来让你变成了投资者;甚至引用“消费资本化”之类令人模糊的概念,令你迷失在投资与消费之间,这样给你在法律上的维权带来很多困难(注:消费行为与投资经营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适用法律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项目投资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投资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比如:村级社区商店商品,就有五六个级别并且层层加利,这是正常销售。所以说,传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主要客体要件必须有二项:1.欺诈性(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2.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
本质:传销销售对象则以自己为主,自己购买公司的产品,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下线其实就主要以自己亲朋好友为发展对象,这种销售模式是损害销售员利益的,它不会给下线销售员带来任何报酬,相反还造成了损失,并且在销售给自己的过程中是学不到任何销售技术经验的,只有把产品推销给他人才需要技巧。所以这种方式根本不是一种正常的工作,而是一种害人害己、为少数顶级上线牟取暴利的骗术。
传销的内部管理是准军事化的管理,已经实现高度组织化暴力化,传销人员暴力抗法或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山西、北京等地相继发生了传销人员冲击公安机关。
参考资料
微商和传销的具体区别.知乎[引用时间2018-1-16]
微商代理就是拥有产品授权,货源可以直接从厂家拿,或者也可以自己寻找货源。做微商代理可以发展下级代理,把货发给下家赚差价,自己也可以拿来卖。
还有一种就是不用自己囤货,没有压货压款的风险,可以由上家发货,自己只需要拿图发广告,卖出产品就赚钱了(建议最好是自己囤货做代理,自己手里都没产品,别人怎么相信啊)。
传销: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的特征是
一,交会员费或者代理费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二,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参加者的工资的来源,是参加者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三,首先为参加者提供各种服务(色情也不例外),然后胁迫交费成为会员,否则报警。
四,现在新出的一种微商传销,其团伙说只要通过代理人的微信、QQ、微博等转发出去的,购买成功后,给予40%提成(其实质成本价格只有8%,也就是8元的东西卖价100元,给予转发者40元后,自己赚52元)。而真正的微商一般靠自己转发投放广告,无给予别人高额提成说法。
五、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禁止条例是2005年颁布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入刑是2009年,刑法224之一。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四、自买自卖
传销销售对象则以自己为主,自己购买公司的产品(如商店价值25元的牙膏,传销者会说是原价100元的牙膏,交了的会员费后打三折33元),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下线其实就主要以自己亲朋好友为发展对象。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是一种害人害己、为少数顶级上线牟取暴利的骗术。
五、金融传销
这种诈骗方式,一般是某些投资理财公司(一般是贵金属、现货白银、纸黄金等公司),以高点的理财收益广告来冲昏某些人的头脑,并且开始前几个月每月将客户投入的理财资金(每月5%-8%)利润反给客户,等到几个月后客户放心了后,资金就只进不出,等一段时间后,骗足了钱后,这时就联系不上其人,其会将电话拉黑,QQ或者微信等删除并且人间蒸发(这种诈骗以昆明最多,大多以诈骗中老年人为主)。
个人认为真正的微商是利用互联网,朋友圈等可以展示的平台兜售贩卖自己的产品,而不是靠忽悠身边亲朋好友,攒人头发展下线去骗钱,现在很多都是这样做的,各种展示,炫富,让别人看到,以为很挣钱的假象。然后让你成为下家买这个产品,再教你如何忽悠,最后倒霉的就是最后一个被忽悠的人。小小的金字塔撑不住这么多人的。
都是差不多的盈利形式。传销有的只是组织没可以销售的实物;微信大多都是以实物为做交易,也是零售的一种形式。微商就像是传销的改良体。